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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平台用户协议

第一条 协议订立

1.1用户在同意本网站(www.qunar.com)的《服务协议》和本协议后,方可使用本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的火车票委托预订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1.2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一旦用户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与本平台签订本协议且同意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二条 服务说明

2.1用户通过本平台委托购买火车票及其他产品的相关服务均由第三方提供(以下简称“服务方”),本平台仅为技术服务提供方。
2.2由于全国各路局对火车票售票的不同规定与要求, 本平台所有服务方目前均无法承诺支付后百分之百出票。
2.3本平台承诺所有服务方均已缴纳保证金,并纳入去哪儿网“担保通”体系中,本平台有能力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
2.4火车委托预订的服务内容以服务方在平台服务产品详情页面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用户在委托服务方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接受服务方所公示的《火车票委托预订协议》。本协议中涉及用户与服务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内容,如有与《火车票委托预订协议》中的内容冲突的,以《火车票委托预订协议》为准。 3.2用户提交委托订单时,应当准确填写乘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联系方式、日期、出发到达车站、车次、座位类型等信息内容,以确保乘车人可取票,委托订单一经提交无法更改填写信息。 3.3用户提交订单后,应在30分钟内或在平台通知的时限完成付款,用户在收到平台或服务方发出确认短信后,即预订成功,用户应按照《火车票委托预订协议》的约定自行去火车站或售票点取票并享有其他产品对应的服务。如用户未按时完成付款,则该订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取消;用户知悉服务产品存在委托预订失败情形,因此用户可接受付款完成后,服务方发出未委托预订成功信息的情况下,将仅以退款的方式解决。 3.4用户委托预订成功后,如需取消订单或办理退票手续的,可按服务方公示的《火车票委托预订协议》中的相关规则申请办理。
3.5如用户需取得相应凭证,应与服务方联系取得。用户因委托预订产生的咨询、代为退票服务等均与服务方客服联系咨询、办理。如因此产生争议由用户与服务方协商解决。 3.6用户同意本平台向服务方、铁路局等相关单位披露用户提交订单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

第四条 免责说明

4.1因全国各铁路局随时会调整车次、票价、坐席等信息,本平台显示的车次、票价、坐席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购买票面为准。
4.2因用户提供错误订单信息所导致的损失,由用户需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本平台中的退款一律按用户订单支付时的原支付方式退回。退款到账时间为3-21天(15个工作日内,视银行不同到账时间有所差异),具体到账时间请致电发卡行客服查询。 4.4本平台会尽力维护平台信息的安全,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因为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用户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被篡改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本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是火车票委托预订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不介入用户与服务方之间的购票纠纷,但本平台将提供一切协助,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5.1在用户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协议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用户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并同意接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管辖。